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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3-04-11 17:44:21 打印 字号: | |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10月11日,县委专项巡察四组对临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合同项目进行了专项巡察。2022年8月30日,巡察组向我院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落实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自觉把整改过程变成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能力的过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部署、重要战略安排,护航我县法制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

  二是加强统筹部署,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分管副院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其他院领导班子担任分管工作副组长,分别认领分管领域整改任务,层层负责、一抓到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事宜,建立组织架构、工作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是对照反馈意见,全面细化整改措施。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按照立行立改、重点整治和长期推进的要求,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完成时限,专人跟进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高效推进

四是严肃纪律作风,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标优秀、对表不足,不折不扣抓好整改,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从制度机制层面找出“病症”、剖析“病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并以内部规章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从严从实从快抓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关于“宗旨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建设高标准法治体系有差距,合同类案件执行过程中存在案卷文书不规范、文书送达不及时、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措施不及时、执行过程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未按法律规定向当事人送达文书。一是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执行人送达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二是未在规定期限内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整改措施:灵活送达方式,我院优化执行立案手续,制作了初次接待笔录,在申请执行人通知不到庭的,通过立案时初次接待笔录中填写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或者电子送达文书。针对联系不到被执行人的,在期限内通过诉讼时的送达地址确认书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通过邮寄送达、电子送达或者公告送达,确保不发生超期送达的问题。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形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针对卷内缺少送达回证等问题,已对书记员进行卷宗整理培训,规范卷宗制作,卷宗归档前,由承办人对质量把关,发现问题及时补正。

2.执行过程中文书不规范。一是对被执行人作出限制消费令无审批文书且未确定期限,二是无向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送达执行裁定书的回证。三是公告日期与回复函中的日期不一致。

整改措施: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规范审批流程,限制消费令由执行局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批,并留存卷内。改进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形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针对卷内缺少送达回证等问题,已对书记员进行卷宗整理培训,卷宗归档前,由承办人对卷宗质量把关,发现问题及时补正,同时在制作法律文书过程中加强校对工作,保证文书质量。

3.执行不到位、不规范。一是未及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依法采取措施,二是未依法收取涉案执行费,三是未依法作出解除冻结裁定,四是执行活动不符合时间逻辑。

整改措施:第一,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为民意识,针对上述问题已制定集中学习制度,加强对执行干警的培训学习,提高其业务水平,做到执行中的程序熟记于心,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及时在期限内依法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措施,对于可能存在侵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严肃追责。第二,对于应收取执行费的案件,规范收取并将收取执行费单据规范存卷。第三,认真学习《民事诉讼法》、《执行工作规定》等法律规定,严格制作文书,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解除执行措施等情形依照法律规定作出相应执行裁定书。第四,整顿工作作风,形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执行中的程序熟记于心,严格规范执行活动时间节点。

(二)关于“为民为企服务意识不强,建设营商法治环境有差距,在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文书超审限和裁判文书质量不高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1.存在的超审限问题。

整改措施:第一,各员额法官在受理案件后,时刻把握案件的审理进度,对于临期案件进行报备,群策群力力争在审限内结案,第二,增强大局意识,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感,从法院的整体案件质量出发,在思想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把责任意识化为内在品格,付诸在服务群众、高质量办好每一件案件的具体行动中。

2.文书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未依法公开宣告判决,没有宣判笔录,二是送达日期不明确,三是送达地址确认书“法院工作人员签名”栏未签名,四是应诉通知书等文书的送达回证中代收理由未注明。

整改措施:第一,通过梳理各自承办案件,对于“收到邮寄日期”栏空白等问题,重新进行查询后进行填补。第二,其次对书记员进行全方位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夯实审判程序业务基础,更新证据的知识结构,注重法律实务的细节,将理论与实务结合,提高案件的规范性。第三,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形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严格对待每一案件,将每一案都做到程序规范与实体公正。

3.民商事案件受理过程中未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文书。一是超时向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副本,二是超时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

整改措施:第一,通过梳理各自承办案件,对于“收到邮寄日期”栏空白等问题,重新进行查询后进行填补。第二,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公仆意识,真正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把为人民服务意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第三,树立开拓创新精神,进一步更新观念,在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想送达的办法,利用一切机会,想尽一切办法,将应诉相关材料及判决书及时送达当事人,提高工作效率,从而缩短审理期间,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责任意识不强,制度执行不到位,诉讼费退还不及时、不规范;便民举措和制度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方面我院强化工作作风,加强诉讼费管理,规范诉讼费退还审批流程,明确退还时间节点,压实诉讼服务中心“专人专岗”工作职责,健全诉讼费退还机制,优化内部工作流程,提高工作便捷度,提升群众满意度。另一方面,院党组高度重视官网信息更新工作,今年责成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网站管理相关规定,随时更新我院信息,确保官网信息质量与时效并重。

三、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临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提高思想认识。通过提升思想引领力,于变局中开新局,从传统思维定势中、陈旧的条条框框中,跳出来、走出去,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刀刃向内,善于创新突破,秉持“不破不立、先破后立”的工作理念,把我院打造成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标杆。

二是层层压实主体责任。院党组将制定出台相关制度,进一步梳理内部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职责,“做实”、“做细”、“做精”全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大力宣传便民利民举措,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晓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感。

三是以巡察促整改带发展。一方面坚持对标对表、以上率下,院领导担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在前期整改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完善制度贯通起来,不断提高巡察整改工作实效化。另一反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优化营商环境”重要部署,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助力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58--4580754


 

来源: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