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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黄河,我们在“连”动!
作者:环资法庭  发布时间:2023-04-01 16:04:54 打印 字号: | |

       为了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爱护黄河的法治意识,临县人民法院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原则,履行延伸诉源治理监督预防职能,采取了系列保护措施。

    3月24日,临县人民法院在黄河岸边驿站碑楼设立黄河资源保护基地,这是我院为保护黄河设立的专门性司法保护基地。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刘雅婷、临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国燔为保护基地揭牌,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经丰及环资庭干警参加了揭牌仪式。该基地的成立将成为相关单位之间沟通、协作黄河治理与保护的桥梁,将成为人民群众共享、共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平台。

    3月3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之际,副院长刘经丰带领环资庭部分干警在基地开展“以法制力量,守护母亲河”普法宣传活动。宣传现场,干警向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资料,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对黄河保护法明令禁止的行为及违反黄河保护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释明,营造了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保护黄河是每一公民的职责和使命,为法治护河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临县人民法院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黄河保护法,用法治力量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用心用情用力保护黄河,让黄河真正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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