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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2-14 10:22:41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  概况………………………………………………1 

一、本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情况………………………………………2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2

一、临县人民法院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2

二、临县人民法院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2

三、临县人民法院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2

四、临县人民法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3

五、临县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3

六、临县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3

七、临县人民法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3

八、临县人民法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3

九、临县人民法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3

十、临县人民法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3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3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3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3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4

四、政府采购情况………………………………………4

五、绩效管理情况………………………………………4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4

七、其他说明……………………………………………5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5

(二) 其他………………………………………………6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6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

2、审判中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

3、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案件的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公证机关赋予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搞好宣传工作。

6、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7、承办其它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临县人民法院一级内设机构共14个,行政部门共4个,包括办公室、政治处、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业务部门共10个,包括立案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

我院派出机构共5个,包括榆林人民法庭、三交人民法庭、林家坪人民法庭、雷家碛人民法庭、刘家会人民法庭。

2、临县人民法院共有干部职工73人,全部为在职人员。

3、临县人民法院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临县人民法院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临县人民法院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临县人民法院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临县人民法院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临县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临县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临县人民法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临县人民法院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临县人民法院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临县人民法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临县人民法院本年收入1353.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预算998.5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预算324.5万元,项目支出收入30万元。

相比2018年,收入增加107.54万元,原因为新增3名在职人员,以及增加聘任制书记员经费。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6万元,2018年增加13.5万元,原因是执行上划后的公务用车运行标准。其中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临县人民法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4.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4.2万元,增长11%,增加主要是聘任制书记员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临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89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临县人民法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我院没有超过50万元以上的项目。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截止2018年初,我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通讯抢险应急车1辆。

2、房屋情况

临县人民法院位于临县胜利街,办公大楼建筑面积共1800㎡,派出机构榆林法庭862.40㎡,三交法庭478.80㎡,林家坪法庭1030.7㎡,刘家会法庭646.80㎡,雷家碛法庭528.00㎡。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项列入省级预算,无特别说明。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编码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051001A

基本公共服务

 

 

051001A01

 

公共安全

 

051001A0101

 

 

法院公共安全服务

051001B

社会管理性服务

 

 

051001B01

 

人民调解

 

051001B0101

 

 

法院人民调解服务

051001B02

 

法律援助

 

051001B0201

 

 

法院司法救助服务

051001B03

 

公共公益宣传

 

051001B0301

 

 

法院新闻宣传服务

051001C

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

 

 

051001C01

 

行业调查

 

051001C0101

 

 

司法调查服务

051001C0102

 

 

法院涉法网络舆情监测服务

051001C02

 

行业统计分析

 

051001C0201

 

 

司法统计分析服务

051001D

技术性服务

 

 

051001D01

 

技术评审鉴定评估

 

051001D0101

 

 

法院证据技术服务

051001D02

 

监测

 

051001D0201

 

 

法院上网裁判文书质量监测服务

051001E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051001E01

 

法律服务

 

051001E0101

 

 

法院书记员服务

051001E0102

 

 

法院应急保障服务

051001E0103

 

 

法院办案辅助服务

051001E02

 

课题研究和社会调查

 

051001E0201

 

 

法院课题研究和社会调查

051001E03

 

财务会计审计服务

 

051001E0301

 

 

财务服务

051001E0302

 

 

会计服务

051001E0303

 

 

审计服务(内审)

051001E0304

 

 

资产评估服务

051001E04

 

会议和展览

 

051001E0401

 

 

法院会议服务

051001E0402

 

 

法院展览服务

051001E05

 

工程服务

 

051001E0501

 

 

法院工程监理服务

051001E0502

 

 

法院工程审计服务

051001E06

 

项目评审评估

 

051001E0601

 

 

法院项目评审评估服务

051001E07

 

绩效评价

 

051001E0701

 

 

预算绩效评价服务

051001E0702

 

 

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051001E08

 

咨询

 

051001E0801

 

 

法院法律咨询服务

051001E09

 

业务培训

 

051001E0901

 

 

法院业务培训

051001E10

 

机关信息建设与维护

 

051001E1001

 

 

法院机关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服务

051001E11

 

后勤服务

 

051001E1101

 

 

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051001E1102

 

 

物业服务

051001E1103

 

 

安全服务

051001E1104

 

 

印刷服务

051001E1105

 

 

餐饮服务

051001E12

 

其他

 

051001E1201

 

 

法院电子卷宗扫描管理服务

051001E1202

 

 

车辆租赁服务

051001E1203

 

 

房屋租赁服务

(二) 其他

1、2019年临县人民法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因我院无下属单位,2019年预算公开只涉及本级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财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