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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 执法为民一位退休科研工作者点赞临县法院干警工作作风
作者:周广心  发布时间:2016-09-28 11:04:20 打印 字号: | |

我叫周广心,是一位年过八旬的退休科研工作者。近日,临县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在为我办理的一起执行案件中,让我深深体会到临县法院干警的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同时感受到临县法院干警以实际行动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公正。


一、我的临县扶贫的情结


1980年,我从祁县调到山西省农业资源区划研究所工作。当时我所主要从事吕梁地区三川河流域水土流失研究工作,临县湫水河也在研究范围。


 临县属于黄土丘陵沟壑区,地形破碎,植被稀少,农业生产上灾害多,当时亩产量低,农民大都是越穷越垦、越垦越穷。形成“大灾吃大米,小灾吃小米,无灾吃玉米”,部分农民在冬季还得外出乞讨,才能养活起全家人。


 1973年,我担任省政协委员时,就曾随省农业厅厅长刘耀宗来此对一个小山村进行过调研。


 村干部们响应国家“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的号召,集资修建了整洁明亮的小学,我第二次来这里调研的时候,特意带来了一百多本书。


 我还为这个小山村写过一份提案。试图解决这个村农民因修小水库造成的交通不便和吃水困难。


 临县农民的境遇,让省委、省政府下定决心要帮助他们改变这种困境。2000年前后我院在临县安家乡包乡扶贫,各所分包一个村,我们到这里调查研究,力图寻找一个新的途径帮他们走出贫穷。


我们开始在全县调研种植红枣、加工红枣产业,在省政协副主席祁寿椿同志的带领下,支持当地枣专家刘平贵同志培育抗裂枣、引进先进的烘烤技术,壮大临县红枣产业。在2000年临县被国家林业局正式命名为中国经济林名优特新之乡—“中国红枣之乡”!


    2009年,我随省政协副主席祁寿椿同志、枣专家张志善到临县参加山里旺农民合作社成立仪式。这个合作社因为有返乡大学生参与,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在成立仪式上,推举祁寿椿同志担任该合作社名誉理事长,枣专家张志善为技术总顾问,省农科院研究员周广心为项目总指挥,负责该社的发展。由返乡大学生高利明担任理事长,返乡海员王振林、农村知识青年张某、刘海荣为理事。


    张某是一个有志青年,为了发展临县的特色农业,他请我帮助编写过特色农业和小杂粮加工的可行性报告,而且自己牵头设立农产品加工公司,并借助电子商务销售特色农产品。


另外,我还关注、学习了临县发展特色农业的经验,在临县推广种植小杂粮、加工小杂粮,将小杂粮作为特色农产品出售。事实证明,小杂粮的种植、加工已经成为临县农民脱贫致富的又一手段。


近年来,我对临县山里旺合作社仍然尽力的支持。如支持高利明重新担任合作社的理事长,为当地的红枣产业和电子商务取得了新的成绩。支持原理事刘海荣建立一个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加工厂。落实党和政府“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政策,争取其成为临县特色农业产业的一个新的亮点。对于原理事张某,我一边为保护我的合法权益起诉他,同时尽力帮助他整理特色农业和电子商务的资料,希望他能够有诚信地发展。


我多次去临县为农民朋友脱贫致富出谋划策,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每次去都能看到临县新的变化。看到临县县委县政府在狠抓生态文明建设,致力建设生态临县。如抓好造林绿化,深入开展生态临县行动,掀起造林绿化新高潮。抓好生态治理恢复,综合治理湫水河等都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把污水荒山荒坡逐步变成了绿水青山,进一步把绿水青山建设成为金山银山。如今临县县城规划合理,功能齐全,适合宜居,便于物资交流,信息畅通,并初具城镇现代化。


我先后去过雷家碛镇、刘家会乡、安家庄乡,青凉寺乡。在安家庄乡,参加审判时,我到安家庄村的卫生所去看了看。卫生所的乡村医生是我院在扶贫时的大队会计,十几年过去了,他说安家村有了巨大的变化,植被好了,灾害少了,农民的日子好起来了。安家庄村有了小广场、小商业街,来往的人很多,一扫过去贫困的面貌。直到现在,这个乡村医生还记得我院的杨书记、戴主任在该村驻扎扶贫的情景。


2015年前后,我去临县人民法院立案时,看到临县人民法院和公安局两个重要的执法机构,挤在一个破旧的大院里,警车和公安用车都挤在一个狭小的场地里。远远不如其他县市,我心里想,临县是多年的国家级贫困县,虽然现在群众的生活改善了,但是县财政收入依旧紧迫,不能为执法机关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环境。


临县作为我省人口第二大县,面积第二大县,虽然人民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彻底改变仍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最近,我看到令人振奋的消息,在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县委提出:“人民生活进一步提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3%,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6%,到2019年贫困县摘帽、农村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与全国同步迈入小康社会。同时,在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把“新建法院审判法庭大楼”列为重点项目,我倍感欣慰,热切期待着这一天的到来。


二、我为临县扶贫流汗,临县人民法院不让我流汗又流泪


    在临县扶贫期间,我于2013年5月21日到2013年7月21日先后四次借款给张某,总计现金六万两千元。我原本是本着一颗热诚助人的心,才将自己计划用于养老的现金借于他用于发展特色农业和电子商务。但是人心隔肚皮,张某借款之后,一再推迟还款时间。所以,为了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对张某提出民事诉讼。案件审理过程很顺利,在2015年11月15日临县人民法院作出临民初字第420号民事判决书,审判长为郭子龙法官。但是执行过程却一波三折。


    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按期履行。所以,我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很快,临县人民法院作出执行通知书,但张某仍未感威慑。即便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4日在网上公布了张某的失信记录,他仍执迷不悟,不以为然,拒绝履行。


    直到2016年8月初,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严卫平庭长主办了这个执行案。他考虑到我是一个经常在临县扶贫的老科研人员,年事已高,并且所借款项均为我晚年的养老金,并不是什么生意往来的尾欠。所以本着一颗“不让好人在临县扶贫流汗又流泪”的公仆心,先后三次来到太原为此案奔波。终于于2016年8月22日,由临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严卫平及法警大队李建军政委及等五名法院干警在我的办公室将张某控制住,次日将大部分钱款及诉讼费1350元执行到位。


    2016年9月7日,严卫平庭长在太原办案时,特意将剩余钱款1万元亲手交给我,了结本案。


    经过长达三年的时间,我终于将自己的养老金讨回,倍感欣慰。对于我这么一个已过耄耋之年的老人,想要独自追回养老金是不可能的。如果没有临县人民法院的公正判决及执行干警的辛勤努力,这件事情可能到现在都还压在我的心头。


                           


 


                                                山西省农科院退休科研工作者


                                                            年过八旬的老人


                                                                   周广心


                                                            2016年9月26日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