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7月19日,我院召开2016年度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会议,对选任的69名人民陪审员进行集中培训。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贺玉润同志主持会议,党组书记、代院长王永生同志作重要讲话。
会上,党组书记、代院长王永生指出,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代表,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使命,希望各位人民陪审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为司法审判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上,王永生同志对选任的69名人民陪审员提出了五点希望和要求:一是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陪审员到法院参加陪审工作时,要根据业务庭负责人的部署提前安排好本单位工作,积极争取时间以及单位领导的支持,使其不受影响或少受影响。二是处理好与合议庭法官的关系。作为陪审员,一定要配合审判长工作,开庭前要向审判长了解主要案情,征求审判长的意见,服从庭审安排;庭审中要专心致志,按照分工,适时发问。评议时既要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还要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互相尊重,共同协作,依据事实和法律,正确、及时、合法地行使审判权。三是处理好“有为”和“有位”的关系。当人民陪审员,首先自己就得把陪审工作“当回事”,兢兢业业地去做,认认真真地学,用心研究案件。人民把审判权赋予了我们,给了人民陪审员一个特殊而重要地位。四是处理好保障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纪律的关系。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参加合议,与审判员共同审理案件,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办案程序、方法步骤及相关的情况,从而形成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制约。五是强化学习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责。人民陪审员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要正确审视自己的学识和能力,要尽可能多地腾出时间,减少应酬,排除干扰,坚持学习,把每次审判经历、调解经历当作提高自我水平的重要机会,不断提高自身司法能力,尽快熟悉诉讼程序,尽快适应审判工作,做到“心中有责”不空谈。
最后,党组书记、代院长王永生同志向部分人民陪审员代表发放《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读本》、《人民陪审员诉讼调解读本》、《人民陪审员民事庭审读本》和《人民陪审员刑事庭审读本》四本人民陪审员培训读本,并指出这四本人民陪审员培训读本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主持编写的,内容丰富、覆盖面大,可以说是目前涉及人民陪审员所有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最全面、最系统、最权威的一套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