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
——2015年5月7日在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临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维新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1 540件,审执结1 278件, 同比分别上升7.54 %和5.96 %。
一、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严惩各类犯罪,保障平安临县建设。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始终把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刑事审判的核心任务。共审结刑事案件258件,判处罪犯295人。突出打击重点,审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强奸、“两抢一盗” 等犯罪案件107件134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7人,推动了我县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依法惩处醉驾犯罪,判处危险驾驶犯罪案件52件52人,有力震慑了交通违法行为。坚持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对公诉机关指控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贺某某依法宣告无罪,有效防止了冤假错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实现惩戒与挽救相结合,做好少年审判和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扩大非监禁刑的适用,对161名罪行轻微罪犯判处缓刑、管制和单处罚金刑,对22名罪犯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强化民商事审判,推进和谐临县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积极引导各类民商事纠纷在法律框架内获得平息,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共受理民商事案件979件,审结823件,进一步优化对调解方式的运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全年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469件,调解撤诉率达56.99 %。高质高效审理涉民生案件,妥善审理农村土地征用、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78件,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制裁非法集资、高利贷与保护合法债权并重,加大对借款事实及证据的审查力度,审结民间借贷案件97件,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审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侵权类纠纷案件305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抚养、相邻纠纷、赡养案件343件,妥善化解家庭邻里矛盾,维护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的婚姻家庭关系。
支持依法行政,共建法治临县建设。行政审判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重点处理涉及拆迁、土地征用等影响全县发展的敏感案件,将“官民矛盾”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庭外,有效延伸审判职能。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探索司法审判管辖与行政管理区域有限分离。从7月份以来,我院集中审理临县、兴县、岚县、方山四县的行政案件。全年依法审查非诉执行案57件,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50件。
加大执行力度,助力诚信临县建设。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引入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系统以及身份信息查询系统,提高了执行信息查询和对被执行人查控的效率。在法院门户网站以及县城广场大屏幕分批次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集中开展两次执行专项行动,使一大批执行“积案”得到了彻底化解。全年受理执行案件220件,执结136件,执结率61.81%, 对有执行能力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12人次,维护了司法权威。对没有执行能力、生活特殊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给予适当救助,全年对困难当事人救助13.6万元,让困难群众切身体会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二、强化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便民措施,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提高立案窗口服务水平,对来诉来访群众进行导诉、接待、答疑等服务。对涉及民生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共减、免、缓诉讼费44.36万元,确保弱势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关注民生,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开展“一村一警”、“春风行动”、“回乡走访”等解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走访、化解矛盾活动,走访期间,共发送法律书籍1 150套,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40件,拉近了干群距离,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公信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采取人民法庭自行立案方式,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审结的823件民商事案件中,人民法庭共审理638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77.52%。
畅通信访渠道,满足群众合理诉求。重视和加强申诉再审信访接待工作,充分保障群众的合法诉求。通过县编办批准,成立立案二庭,选派业务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法官开展信访接待,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在“十八届四中全会”、APEC会议等重大节日期间,加大对涉诉信访案件的稳控措施。全年,对省政法委网上录入的涉诉信访积案12件全部化解核销,省高院网上录入的16件,彻底化解15件,化解率达94%。院信访办全年来信接访接待140余人次,按期答复书记市长电话办理卡65件。开通了最高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全部做到有接待、有落实、有回复,有效避免新的信访案件的发生。全年审结再审案件5件,发回重审案件13件,申诉审查5件。在做好稳控工作的同时,我们加大对非正常上访行为打击,全年配合公安机关刑事处罚非正常访6件6人,配合县公安行政拘留非正常上访4人次,为全县信访局势好转,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完善司法公开,全力打造阳光司法。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健全门户网站,公开院领导个人信息、审委会委员和法官名录,设置诉讼指南、审判信息、执行信息等栏目,全面公开法院工作情况,发布开庭公告326期,为当事人了解法院、实时掌握诉讼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开通远程接访、视频会议应用系统,实现四级法院的远程视频对接。深入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全年上网裁判文书368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打造过硬队伍,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抓学习重实效,扎实提升司法业务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促进人民法官的司法形象和公信力的全面提升。突出法院文化建设,年内被县精神文明建设委会员会授予“文明和谐单位”。组织干警参加全市法院“迎七一”文艺联欢,荣获“最佳组织奖、最佳表演奖”。积极参加全市法院书记员速录比赛,强化职业技能。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鼓励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全体干警分批次参加了县政法系统的“政法干警千人培训”活动,院领导轮流授课,干警全封闭学习,全面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与综合水平。与此同时,全年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以及清华、北大业务培训64人次,确保法院队伍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
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审判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四个实施办法”,坚持开门搞活动,强化司法为民宗旨,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为契机,院领导班子轮流讲党课,邀请党校教授专题辅导学习。全体党员在县革命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激发干警爱国主义的热忱。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当事人及普通群众征求到对法院工作尤其是“四风”问题的意见及建议21条,逐条进行讨论,提出相应的整改思路,先后出台16项重点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6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文件、简化接待、厉行节约等方面取得明显实效,特别在“三公经费”使用中,强化管理,细化制度,全年招待费用大幅降低,同比下降91.24%;执法执勤车辆全部用于办案一线,车辆支出下降48.68%,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纪律明显好转。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线。着重强化反腐倡廉工作新思路的拓展与应用,严格落实制止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规定精神,开展廉政教育及廉政文化活动,集中观看省纪委警示教育片和焦裕禄等专题片,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强化案件查处、强化责任追究、强化“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建设。对调整提拔的中层干部及新招录的司法警察作纪律作风教育和任前廉政谈话。严格落实“五个严禁”、“五个不准”等规定,建立法官违纪违法举报网站,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法办案现象。全年接受市中院批转举报信2件4人次;接受县纪检委批转5件5人次;接待听取当事人反映6人次,对相关办案人员诫免谈话4人次,并根据县纪委处分建议及最高院《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对2名同志分别作出行政警告处分决定。
四、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始终坚持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之下,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法官的考核、任免。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对重点案件,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3次,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人员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职责。加强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为我院新任命32名人民陪审员,陪审员总数达到61名,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全年共参审案件647件,法定陪审率达69.12%,有效提升了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执行中的参与度。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始终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始终离不开县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始终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少数法官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不实,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个别审判人员的法律适用水平、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效果不好,案件质量综合指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涉诉信访案件处理难度大,严重影响法院正常工作的开展。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在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方面还有差距。法官断层、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基础装备实施落后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加强队伍建设,为平安临县、法治临县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 坚持能动司法,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密切关注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发展实际,适应新形势,有效防控各类风险,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推进全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年”活动,继续保持惩腐高压态势,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和净化政治生态工作深入开展。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正面宣传,提高法制宣传水平,强化群众法律知识,为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开放有序、改革无忧的法治环境。认真实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司法审查职能,依法妥善处理我县重点项目、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各类整治、拆迁等涉案纠纷,既保障项目顺利开展,又维护民生合法权益。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各项执行措施,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不断提高实际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二、强化司法为民,不断完善便民举措
进一步落实便民诉讼措施,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积极应对司法改革具体措施,处理好全面推进法院改革与维护区域发展的关系。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健全完善立案信访窗口、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尽快建成“12368”司法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周到、便捷的诉讼服务。继续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改进司法公开。建设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完成科技法庭建设,互联网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平台建设,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保障群众诉权,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由立案审查制度变为立案登记制度,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问题。
三、处理涉诉信访,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充分认识到处理涉诉信 访案件的重要性,以及对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要切实改进办案工作作风,从源头预防、源头治理入手,严把案件质量关,制定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杜绝因办案人员自身的原因导致信访案件的发生。认真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统筹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照法律、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扭转“信访不信法”的局面。紧紧围绕“预防、稳控、化解”的主题,积极创新工作,对无理信访、缠访闹访等违法上访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有效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做实基层基础,推进平安建设,进一步深化“一村一警”联系走访活动,切实解决影响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使广大干警在走访中接到地气,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
四、加强廉政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扎实推进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深入整治个别干警存在的“六难三案”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持从严治院,抓早抓小,严明法纪,整顿作风,旗帜鲜明反腐倡廉。继续落实中央、上级法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着力抓好“六权治本”,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教育广大法官消除模糊认识,避免侥幸心理,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五、扩大司法公开,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
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完善接受监督机制,敞开大门、坦诚面对、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构建全方位的监督制约体系,把审判权、执行权牢牢地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自觉服从县委领导,建立完善法院与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联络制度,推进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审判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关注事项,切实解决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对待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参审范围,提高参审率,实现人民陪审员代表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努力使法院的各项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的期望,更加符合为全县工作大局服务。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全面的部署,对公正司法、规范司法、严格司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决心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虚心接受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扎实工作,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以及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