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父成运海怎么也不会想到胞侄因代位继承将自己推上被告席,至亲之人尴尬公堂,满怀血亲泯灭,人性脆弱的痛心,翘首期盼法律救济——
成运海兄妹三人,弟先父母而亡,弟媳携儿女小林、林汝改嫁,举家不幸。十年后父亲含痛离去,母亲苟活到2012年去世。此前代领母亲应得村委煤矿承包发放款及移民款计27万元,按母授意给付妹5万元等,操办母亲丧事后尚有遗留,并其他遗产木箱、立柜、皮箱、抽屉桌子、瓷瓮等日用品继续经管。母亲生前未立遗嘱处分所有财产。双方就代位继承未能妥善处理,继而诉讼,我院原判由成小林、成林汝代位继承8万元。后因遗漏当事人吕梁中院发回我院重审,分发我院审监庭办理。
一次次对簿公堂,低级趣味的利益观及孩子随母改嫁成“外人”的陋俗观、激化的矛盾,彻底泯灭了传统的血亲。鉴此,我院干警深感痛心,下决心要在公正办案的基础上,重点修复“血亲”关系。从送达文书、了解案情开始,到庭前、庭上、庭后,将调解贯穿办案始终。紧紧围绕血亲,经过多次长时、多角度多层次地做充分、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有效转变了双方的观念,互谅互让中,达成由成运海一次性给付侄儿女代位继承款4万元的协议,同时动员其内弟、内弟媳筹措,当即履行。
送达调解书后,夜幕已经降临,刺骨寒夜中,办案干警拖着疲惫的身躯,望他们一家愉悦相拥共进晚餐而去的背影,他们如释重负。此案得以调解处理,案结事了,泯灭的血亲得以重续。法院干警倍感欣慰和办案成就。法院的民事工作很平凡,甚至于婆妈、琐碎,但在飒飒寒风摇曳着万家灯火中,依然能像宏伟巨作一样,给予受伤群众些许温馨的抚慰,这或许就是民事工作的一点可人之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