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县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执行二庭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意识,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成功执结了一批涉民生案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高某某监护权纠纷执行一案,申请人王某某于2008年11月17日向我院申请执行。双方当事人系公婆、媳妇关系,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儿子同居期间生育男孩一个,被执行人的儿子在外出打工期间因事故伤亡,得到41万元的赔偿金,双方就赔偿金如何分割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一、二审审理均作出由二被执行人将赔偿金23万元交由申请人监管的判决。判后,二被执行人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外出打工为名,四处躲避,致申请人的判决权益得不到实现,一拖六年之久。
今年三月初,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来到执行二庭办公室,执行法官热情接待并耐心听取了案件执行情况及申请人的现状,给其讲解如何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现状,调查了解被执行人行踪。3月24日晚上九点多,申请人王某某电话告知在太原某僻静处查到了被执行人活动情况。执行法官获得此消息后,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组织人员,调动车辆,连夜奔赴省城太原。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赶到被执行人的暂住地面见被执行人后,讲明来意,发出执行通知,限令履行判决义务。但被执行人声称王某某已改嫁,其孙子的详情不知,且赔偿金已花完,表示不履行判决义务。无奈,执行法官将其暂带回临县法院。
返回临县途中,执行法官不失时机地再次向被执行人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回到法院后,正值午饭时候,执行人员在法院机关灶上给被执行人端了碗热面条,请其吃饱喝足,被执行人感激的说“你们为了我家的事这样不厌其烦说服我,我会积极配合处理。”
随后,执行法官在做通申请人王某某的思想工作基础上,安排双方当事人与孙子高某见面。二被执行人见到多年不见面的孙子,热泪满眶,对孩子嘘寒问暖。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订立和解执行协议,二被执行人终于打消了顾虑,积极筹款,制定还款计划,并按期如数将执行款交付法院,自动履行了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王某某领到执行款后说:“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终于有了着落”,非常感谢法官的努力,多次邀请执行法官吃饭,均被谢绝。
(供稿人 曹茂新 柳云 齐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