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晋彪,男,1969年1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临县法院榆林法庭副庭长。该同志于1990年录用到法院,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到副庭长从原歧道法庭、雷家碛法庭、城关法庭到榆林法庭,风雨兼程20余年。一个人若被少数人说好是件挺容易的的事,但是,若被大家说好则是挺难的事。然而,吕梁市临县人民法院榆林法庭副庭长秦晋彪却赢得了老百姓的一致称赞。他自从进入人民法院20多年来,所承办的案件有上千件,接待当事人及来访群众数千人,竟然没有出现一件错案,也没有一名当事人告他的状。在成百上千件案件中,再棘手、再疑难的案件到了他的手中,都会迎刃而解,再挑剔的当事人,事后都会对他竖起大拇指。因此,人们不禁要问,一个基层法官如何有如此的能力和魅力?探求答案就是两个字——公正。的确,自从走上审判岗位的他时时刻刻都把“公正”两字永驻心间。
一、公正是人民法官的灵魂所在。只在办案公正,一方才能稳定。
当今社会错综交杂,公正司法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难。作为一个普通法官,任何人都会遇到难处,这就要看你这个法官如何去把握,秦晋彪就把握的非常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把任何事都处理的井然有序,没有留下一点点瑕疵,没有一个人不佩服的,主要是面对诱惑从未心动过,泰然处之。比如薛某(陕西人)与郝某(临县白文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当工程完工后,郝某给薛某工程款3万元,薛某要求按合同支付18万元,经过秦晋彪同志对该案开庭、核实,郝某应给薛某15万元,外地人薛某针对对方的证据对应扣除的工程款项核实后无异议,15万元属应得之款,秦晋彪同志耐心给双方做了相关法律的讲解,郝某也同意支付15万元,最终以和解处理结案。事后,陕西人薛某要请饭谢意,秦晋彪婉言谢绝,薛某竖起大拇指肃然起敬“太公正了,太公正了!”秦晋彪同志就是这样严格要求自己,自始至终。
二、情系基层,便民利民,锐意创新、甘于奉献。秦晋彪同志把如何贴近群众,成为群众的贴心人,作为法庭工作的切入点,开展多次便民措施,方便群众来信来访。在审判工作实践中,他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一是调解有耐心,说明调解的好处,找准个案特点;二是调解方法灵活适当,将面对面调解与背靠背调解相结合,善于说舒心的话、现实的话、公平的话;三是真心为当事人办好事、实事。比如任某诉樊某返还原物及赔偿损失一案,因民间借贷未偿还引发扣车,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秦晋彪同志耐心说服当事人,起初双方是“不是冤家不对头”,好像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经过慢慢的调解,双方可以坐在一块说话了,直至晚上十二点,终于以调解处理,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事毕,同事们都暗暗佩服秦庭长的耐心,甘于奉献的精神。
三、清正廉洁,执法公正,深入基层,细察民情。在审判工作中,秦晋彪同志能够清醒地认识到司法权力的圣神,正确地看待手中的权力,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和廉政准则,从未向任何人介绍过律师,从不对未决案件进行评论。对自己立下三不原则:一是不偏听;二是不偏信;三是不说情。办理案件,从没有接受过当事人任何钱物,没有参加过任何吃请活动。坚持“公正审判、公开审判”,同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呼声,善于总结经验,使工作得心应手。比如,柳某与孙某的离婚纠纷一案,因双方系再婚但都已年过古稀,感情不和已分居两年之多,柳某提出离婚。秦晋彪同志考虑到两人都已年老,来法庭不便,便与书记员骑摩托车上门调解,讲明老年人需相依相伴,不要因家庭琐事影响了感情,最后以和解结案,受到两老称赞,群众的认可。秦晋彪同志后来总结,一名合格的法官,只懂法律知识还远远不够,还必须知社情、查民意、讲政治、讲政策,法官只有丰富的各方面知识,办起案来才能得心应手。
这就是一名平凡而普通、俭朴而敬业的基层法官,多次受到省、市、县的嘉奖,真正体现人民法官“权为民所用,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崇高境界。几十年来,秦晋彪同志勤奋工作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清正廉洁、阳光司法、坦荡做人,确确实实是一名合格的法官,受到的多次嘉奖是当之无愧的,是同行学习的楷模。